來源:李永生編輯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黨的十八大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我省各地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企改革發展的重要論述,著力完善企業國有資產監管體制,積極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國有經濟布局結構不斷優化,國有資本規模質量明顯提升。國有企業實施競爭性領域項目投資,要堅持新發展理念,貫徹高質量發展要求,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增強戰略導向和風險意識,大力調整優化產業投資結構,不斷提高國有資本運營質量和效益,防止國有投資損失和國有資產流失。為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關系、把握投資與風險平衡,健全制度機制,完善合規程序,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加強市縣國有企業競爭性領域投資監管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嚴格投資決策程序,規范企業投資行為
1、國有企業要建立完善并嚴格執行投資管理制度,明確投資決策主體和決策程序,按照企業功能定位和發展戰略規劃聚焦主業,嚴格管控非主業投資。投資項目要嚴格履行盡職調查、可行性研究論證、“三重一大”決策、法律審核、合同管理等程序。
2、國有企業是項目投資的決策主體、執行主體和責任主體,要按照制度要求、風險類別和投資規模,規范履行決策和審批程序,不得以政府決策代替企業決策。市縣政府及其派出機構不得指定所屬平臺公司及其他國有控股企業投資競爭性領域項目,防止市場化投資項目變相成為政府投資項目。
3、市縣國資監管機構要明確所監管企業主業,對所監管企業實施投資負面清單管理,明確禁止類項目和特別監管類項目。對重大特別監管類投資項目實施“雙重論證”,即投資主體企業應在履行本企業決策程序后報本級國資監管機構履行審核把關程序,國資監管機構應當在企業論證的基礎上,委托第三方再次論證。
4、對以資產出資組建、對外并購等方式實施項目投資涉及資產評估的(包括專利權、軟件著作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評估),要嚴格按照《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令第12號)等有關規定,由作為出資主體的國有企業獨立委托有資質的專業評估機構實施,資產評估結果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嚴格履行核準或備案程序。
5、項目決策和實施過程中,國有股東要組織對合作方背景、實力、資信等進行綜合評估,研判合作方投資意愿的真實性和投資能力的可靠性。按照同股同權、風險共擔的原則,國有股東應與合作方同步出資,不得超比例、超進度出資,不得為合作方代出資或者為合作方出資提供擔保。
6、加強市縣國有企業投資項目事中風險管控和事后評價管理。對國有企業競爭性領域重大投資項目的建設、運營情況強化跟蹤監測。在項目推進過程中,如項目實施條件、外部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應及時開展項目的再論證、再決策,必要時經合規程序啟動中止、退出等應對機制。國有企業要加強競爭性領域重大投資項目的后評價,不斷提高投資管理水平。
7、規范開發區平臺公司投融資行為。開發區要維護所屬平臺公司作為市場主體依法享有的權利,不得干預企業經營活動,不得在未履行投資合規程序前決策平臺公司投資,不得將招商引資項目變相為平臺公司投資項目。平臺公司投資競爭性領域項目,應當符合產業發展規劃,投資規模與資本實力、融資能力、風險管控能力相適應,并規范履行決策程序后按規定實施,防控投資風險,防止盲目投資。投資競爭性領域項目的平臺公司所需對外融資,要與項目投資規模、預期回報水平和償債能力相匹配,優化融資結構,降低融資成本,不得脫離投資項目實際盲目舉債。平臺公司不得違規為其他企業提供借款、擔保,不得開展融資性貿易。平臺公司在舉債融資時需主動聲明不承擔政府融資職能,所舉債務是企業債務。
二、健全國資監管體系,壓實國資監管責任
8、根據“國家所有、分級代表”的規定和“誰出資、誰監管”的原則,市縣政府必須切實履行本級國有企業出資人職責,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止國有投資損失。
9、市縣政府設立或明確的國資監管機構根據授權代表本級政府對國有企業(包括開發區、產業園區等政府派出機構所屬國有企業)履行監管職責,推動企業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并依法監管。
10、市縣政府要加快剝離平臺公司政府融資職能,推進平臺公司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健全公司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突出做強主業,拓寬經營領域,使平臺公司真正轉型為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
三、完善國資監管制度,加強國有資產基礎管理
11、市縣國資監管機構要根據國家有關國資監管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健全本級國有企業對外投資、改制重組、產權管理、借款擔保、財務評價、業績考核、薪酬分配、內部管控、風險管理以及“三重一大”決策、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等監管制度。
12、市縣國資監管機構依法負責本級企業國有資產的產權登記、資產評估監管、清產核資、資產統計、綜合評價等基礎管理工作。
四、增強國資監管專業能力,推動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
13、市縣政府要切實加強本級國資監管機構的建設,按照機構、人員、職能、責任“四個到位”的原則,選配熟悉投資、財務、審計、產權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專業人才,充實監管專業力量,提高國資監管機構專業化水平。
14、市縣政府要在規定時間內將本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所屬國有企業,納入國資監管機構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體系,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執行。
五、建立責任追究體系,加大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力度
15、市縣政府要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16〕63號)要求, 2020年底前全面建立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形成職責明確、流程清晰、規范有序的責任追究工作機制。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規定,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經營投資管理職責造成國有資產損失,以及其他嚴重不良后果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問責。
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保證國有企業投資安全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16、市縣政府要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健全決策機制和程序,切實履行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領導責任,根據本指導意見要求,理順國資監管體制,壓實國資監管責任。市縣國資監管機構要按照本指導意見及時修訂完善本級國有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等制度規定,對投資項目實施限額管理制度,建立投資負面清單和“雙重論證”事項清單,強化督促落實。國有企業是維護國有資產安全、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止投資損失的責任主體,要嚴把投資項目管理關鍵環節,明確各環節責任主體,健全投資管理責任制。省國資委要加強對市縣國有企業投資監管工作的指導監督,適時對本指導意見實施情況開展監督檢查。
金融、文化等國有企業的監管,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執行。創業投資、私募股權投資、政府投資基金,以及證券、期貨等金融資產投資的監管,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執行。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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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市縣國有企業競爭性領域投資監管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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